我們呼籲各國政府採用以預防為基本原則而制訂的電磁輻射公眾暴露和職業暴露指南2(有些國家已經制訂了類似的電磁輻射暴露指南)。預防策略的制訂應當以設計和執行標準為依據,而且並非必需設定具體暴露限值,因為這種限值可能會被錯誤地理解為在該強度以下的電磁輻射暴露對健康不會產生不良影響。預防策略應包括以下內容:
- 宣導使用無線電通訊系統的代用品,如光纖和同軸電纜;設計能滿足較高安全要求的移動電話,包括使輻射遠離頭部的設計;保留現有的有線電話網路;將居民區附近的高壓線轉為地下埋設,而在居民區附近架設高壓線只作為最其次的佈設方案;
- 向公眾告知使用移動電話和無繩電話存在潛在健康危險。建議消費者控制使用無線電話,並利用有線電話撥打耗時較長的電話。
- 儘量限制幼兒和青少年使用移動電話和無繩電話,並應當緊急禁止電信公司以兒童為對象的市場銷售。
- 要求生產商為每部移動電話及每部無繩電話提供免提設備(如話筒和耳機)。
- 通過防護距離並對人和設備採取遮罩措施,以保護工人免受電磁輻射發射設備影響。
- 對通信天線及發射塔架設位置進行合理規劃,從而使人群暴露量降至最低。移動電話基站應在地方規劃局進行登記,並利用電腦製圖技術告知公眾可能存在的電磁輻射暴露。
對遍及全市範圍的無線存取系統,(如、WIMAX<微波存取全球互通>、通過電纜或電源線連接的寬頻及其他相應的技術系統等),在安裝之前應當首先向公眾告知其潛在電磁輻射暴露,
如果已安裝上述設備,市政府應當確保全體居民均能查閱到上述健康影響資訊,並應負責對上述資訊進行動態更新。
- 應當在城市、公共建築(學校、醫院及居民區),及公共交通工具指定無線電清潔區域,以便對電磁輻射敏感的人能夠進入上述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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